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长革新委近日联合宣布了《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步伐(征求意见稿)》。
时隔两年后,该步伐再次征求意见(点击检察上次征求意见稿全文),主要变革有以下几点。
第五条新增:国务院投资主管部分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批准、备案的相关执规律则履行相应监督治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分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批准、备案的相关执规律则履行相应监督治理职责。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监督治理部分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
02体例及评估单位要回避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端设计文件体例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而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体例单位可以加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03建设单位评标话语权增强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执法划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治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建设单位代表。
04阻止过低价格竞标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本钱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缺乏格的建筑质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相比起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质量责任机制。
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步伐(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规范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运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凭据相关执规律则,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适用规模)从事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运动,实施对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运动的监督治理,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本步伐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凭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条约,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宁静、工期和造价等全面卖力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法。
第四条(基来源则)工程总承包运动应当遵循正当、公正、老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危害,包管工程质量和宁静,节约能源,�;ど榭�,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监督治理部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全国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运动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投资主管部分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批准、备案的相关执规律则履行相应监督治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卖力本行政区域内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运动的监督治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分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批准、备案的相关执规律则履行相应监督治理职责。
第二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法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凭据项目情况和自身治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法。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接纳工程总承包方法。勉励政府投资项目接纳工程总承包方法。
第七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效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的项目,适宜接纳工程总承包方法。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程序。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批准或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开端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第八条(发包方法)建设单位依法接纳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法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规模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且抵达国家规模标准的,应当接纳招标的方法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九条(招标文件体例)建设单位应当凭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体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评标步伐和标准;
(三)拟签订条约的主要条款;
(四)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规模、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规模、规模、标准、功效、质量、宁静、节约能源、生态情况�;ぁ⒐て凇⒀槭盏鹊拿魅芬�;
(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设计文件或者开端设计文件等;
(六)投标文件花样;
(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质料。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关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盘算要领。
推荐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分制定的工程总承包条约示范文本。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条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人为质,具有相应的项目治理体系和项目治理能力,财务、危害担负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治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署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端设计文件体例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体例期限)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体例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执法划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治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发承包的危害分担)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增强危害治理,合理分担危害。
建设单位担负的主要危害一般包括:
(一)主要工程质料、设备、人工费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凌驾条约约定幅度的部分;
(二)因国家执规律则政策变革引起的条约价格的变革;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用度和工期的变革;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爆发的工程用度和工期的变革;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用度和工期的变革。
具体危害分担内容由双方在条约中约定。
勉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包管手段增强防备危害能力。
第十四条(条约价格形式)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接纳总价条约,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合理确定条约价格形式。接纳总价条约的,除条约约定可以调解的情形外,条约总价一般不予调解。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制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规则,在条约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要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条约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第三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的项目治理)建设单位凭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治理,也可以委托项目治理单位,付与相应权利,依照条约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治理。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治理、采购治理、施工治理、试运行治理以及质量、宁静、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情况�;さ裙こ套艹邪酆现卫砟芰�。
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治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治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治理人员,增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革新施工计划,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治理控制。
勉励接纳先进工程技术进行优化设计,并依法应用于工程。
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宜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二)担当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卖力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治理知识以及相关执规律则、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第十九条(勉励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勉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增进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凭据条约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全部业务一并或者划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二)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人为质的单位;仅具有相应施人为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条约中约定不得分包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方法)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接纳直接发包的方法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规模内的工程、货物、效劳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且抵达国家划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第二十三条(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转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凭据条约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
第二十四条(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本钱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缺乏格的建筑质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卖力,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卖力,分包难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担负质量终身责任。
第二十五条(宁静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切合建设工程宁静生产执法、规则和强制性标准划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购置、租赁、使用不切合宁静施工要求的宁静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规模内工程的宁静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听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宁静生产治理,分包单位不平从治理导致生产宁静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担负主要责任,分包难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宁静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期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对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条约对工期全面卖力,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控制治理,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切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及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备案。
工程总承包单位卖力组织分包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应当实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移交的工程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时向城建档案治理部分移交。
工程总承包单位卖力总承包规模内工程实施历程中的工程资料的审核、签署、整理等事情,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相应工程档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凭据执规律则划定以及条约约定担负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三十条(项目投资治理)投资项目接纳工程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增强设计、施工等环节治理,确保建设所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切合项目审批、批准、备案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凌驾经审定的投资概算。
第三十一条(宁静生产许可证治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宁静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宁静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宁静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职宁静生产治理人员。
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设计资质的,其主要卖力人、项目卖力人和专职宁静生产治理人员应当依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卖力人、项目卖力人和专职宁静生产治理人员宁静生产治理划定》及其实施意见,向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申请宁静生产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卖力相应考核发证和监督治理事情。
第三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凭据执规律则划定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可以凭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划定分阶段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三十四条(施工许可证治理的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可以提交以下文件确认相对应的治理条件:
(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相应施人为质且自行实施施工的,以工程总承包条约作为已确定施工单位的文件;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具有相应施人为质或者将施工分包的,以工程总承包条约、施工分包条约作为已确定施工单位的文件。
(二)按划定分阶段经审查及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可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图纸。
(三)以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体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认定包管工程质量和宁静的具体步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不得违反执法、行政规则划定,增设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第三十五条(信息治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信用治理事情,实时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各参建单位、项目治理人员信用信息,凭据相关划定纪录并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效劳平台。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效劳平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之间增强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对接共享。
第三十六条(监督治理表格添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宁静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挂号表、建筑物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等相关许可和备案表格,以及需要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意见的相关工程治理技术文件,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栏目。
第三十七条(执法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设计、施工运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凭据执规律则对设计、施工单位及其项目卖力人相同违法违规行为的划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实施日期)本步伐自 年 月 日起施行。